已被阅读 次 作者:王姿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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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2016]100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的目的和意义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自始至终参与教师的教学活动,对教师的教学有切身的感受和体会,是最大的利益相关者,能从整体上反映教师的授课情况和教学效果。通过学生评教,可以帮助教师及时了解自身教学状况,发现教学中的优势和不足,倾听学生对教学的需要和要求,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调节、完善教学行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同时,学生评教有利于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信息,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现状,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二、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在校本专科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为在校本专科生授课的教师及其任教课程。
三、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2017年1月4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端口将在2016年11月22日12:00开放,2017年1月4日12:00关闭。
四、评教要求
1.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以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2.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
3.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学生评教,影响学生评教结果,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4.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五、评教方法
学生可以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主页或教务处网站进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用自己的学号、密码登录进行评教,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