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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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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要求,我厅组织了2016年度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和已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共向我厅申报了1222项教改项目、683项结题报告、7项撤销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我厅确定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1143项,其中,公共外语项目67项,学会推荐项目11项,委托研究项目5项;已立项的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的643项(其中,优秀64项),未通过的40项;有7个项目未按要求结题,同意学校意见予以撤销,现予公布(见附件1、2)。

各高等学校应认真按照我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246号)的规定,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对立项项目要给予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并督促项目主持人按期完成研究工作。我厅将严格落实《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管理不到位、结题不及时的学校按比例扣减年度立项指标。

今年下半年,我厅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研究周期内的项目应按要求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上做好网络填报工作,对逾期不结题项目将给予撤销项目的处理。同时,我厅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建立专栏,专题推介今年结题验收中评为优秀的项目。

本次项目经费安排中,公共外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学校承诺的自愿配套项目经费由学校提供资助,其余项目经费由我厅资助。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名单.doc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议结果.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