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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和双语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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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和双语课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课程建设,促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年)59号),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和双语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精品课程的申报范围:一般为在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设的通识必修课或专业核心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人才培养质量影响大、覆盖面广的课程;已是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双语课程的申报范围:一般为在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设的非外语类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限选课,且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50%及以上的课程,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课程不在双语教学课程之列。

二、申报条件

(一)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1.必须是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本科专业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1名,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从事该课程教学工作至少三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期内不得牵头申报另一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3.申报课程应具有课程建设的良好基础,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原则上不少于5人),课程网站应提供有关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至少应有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申报课程所在学院(部)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的建设,并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实验条件。

(二)双语课程申报条件

1.申报双语课程的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报双语课程的教师既要能够准确把握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及知识体系,又要有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能较流利地用英语讲授该门课程,指导学生用英语解答问题,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或用英文书写的作业能做出正确的解答和批阅;

3.主讲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已主讲该门课程在两轮以上。

三、建设期限和资助金额

精品课程和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期为3年,学校对建设课程定期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门,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门,并对双语教学课程负责人适当增加教学酬金,其工作量在原基础上增加40%,并优先选派出国进修学习。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由申报课程负责人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或《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双语课程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所属学院(部)。

2.每个学院(部)限报送一门精品课程和一门双语课程,学院(部)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填写详细推荐意见、学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星期一),送交地点为教务处教研教改科(校办111办公室),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邮箱:670183484@qq.com)。联系人:肖遥;电话:88140633。

五、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专家评审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建设。

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双语课程申报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