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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对校级精品课程开展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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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sb.com教务通[2014]45号


关于组织对校级精品课程开展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促进校级精品课程后续建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学校决定对升本以来立项建设且有效期满的校级精品课程开展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学校升本以来立项建设且有效期满的校级精品课程,具体名单请进入学校精品课程网站

http://www.17aoe.com:8088/jpk/school.asp)查询(2013年立项课程不在复核范围),或参看附件1。

二、复核的主要内容

1.精品课程名称异动情况:鉴于部分校级精品课程立项时间久,且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变动较大,请课程负责人根据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核对课程名称,如有异动,请填写精品课程重要信息变更审批表(附件2),由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2.精品课程性质异动情况:本次复核原则上只针对本科专业课程,专科专业课程不参与复核,对于已升格为本科专业课程的原专科精品课程,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将按本科精品课程标准复核评审,请课程所属单位填写精品课程重要信息变更审批表(附件2),于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3.精品课程负责人异动情况:课程负责人如需变更,由课程所属单位填写精品课程重要信息变更审批表(附件2),于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变更后的课程负责人应满足《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59号)中关于课程负责人的“申请条件”要求。

4.主讲教师(含课程负责人)近三年来教学科研情况。

5.网站内容更新维护情况,包括课程描述、教学大纲、授课教材、电子教案、课件、习题作业、试题(卷)库等教学文档或教学资源建设情况。

6.授课录像上网情况:学校目前正在筹建五机位自动录播教室,预计2015年投入使用。各课程建设团队要积极做好课程录像准备,课程正式复核时要求至少有10个课时的课程教学录像上网。

7.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8.课程建设及共享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任务。

三、复核方式和要求

1.学校将于2015年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开展复核,对主讲教师队伍稳定并有发展、教学建设成绩显著、网站更新维护及时、示范作用明显的课程,继续保留校级精品课程荣誉,并提供经费资助;对主讲教师队伍弱化、教学建设没有实际进展的课程,将取消校级精品课程荣誉,并停止经费资助。

2.复核时需提交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材料一份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电子版挂在该课程的网站首页上,各学院(部)提交《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请各学院(部)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精品课程的建设,做好精品课程向资源共享课的转型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复核名单.doc

2、 校级精品课程重要信息变更审批表.doc

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表.doc

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汇总表.doc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