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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首届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暨2017年湖南省首届大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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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的通知的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大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7〕388号)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对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切实提高学生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意识,特举办“诗意校园,圆梦中华”为主题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暨2017年湖南省首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选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与专科生。

三、参赛形式

1.参赛节目应紧扣“诗意校园,圆梦中华”的主题,所选诵读作品可以是我国不同时期优秀诗词歌赋与经典散文,时长原则上应控制在6分钟以内。

2.诵读节目必须使用普通话,节目中出现的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节目以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的形式呈现,配合背景音乐或艺术造型,鼓励采用综合艺术表现形式,以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与舞台表现力。

3.遵循参赛自愿原则,二级学院负责推送节目参与校级进行复赛与决赛,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出参加湖南省大学生经典诗文朗诵大赛的节目。

四、活动安排

初赛 (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30日):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动员学生自愿开展诵读活动并举行初赛,推选出不超过2个优秀节目参加校级评选,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10月30日前填写附件二“选送登记汇总表”电子文档并发送至赛事联络人邮箱。

决赛(11月1日—11月7日):组织优秀作品,进行校级决赛暨湖南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选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节目,择优选取1-2个节目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大赛。

五、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及精美纪念品。获奖队名额: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5%,三等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0%,优胜奖若干名。

六、赛事联络与咨询

赛事联络人:文法学院中文系邹远志老师

电话:13203105543

邮箱:379467595@qq.com

七、其他事项

1.请被推选参加校级复赛的节目负责人加入湖南涉外经典朗诵赛群(群号:592775127,也可扫描本通知末尾的二维码),以便及时获得相关赛事通知。

2.各二级学院必须为推送参加学校大赛的每个节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两个节目。

3.湖南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选拔赛暨汇报演出的具体活动方案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同时也将上传至赛事QQ群共享。

4.其他未尽事项,由赛事承办方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首届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初赛参赛报名信息表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首届经典诗文诵读大赛节目选送登记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