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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学年实验(训)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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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sb.com教务通[2014]09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实验(训)室建设和教学仪器

设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室建设实施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46号)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申购审批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40号),现就2014年度实验(训)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度已有预算经费的新建或改扩建实验(训)室建设和教学仪器(包括教学软件)的添置或更新。

二、时间安排

1.3月25日前,各学院(部)根据自身实际教学需求,组织人员,对所需建设的实验(训)室和教学仪器设备进行选型和论证,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训)室建设立项分析报告》或《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申购需求分析报告》、论证会议记录(含论证结果)报送教务处。

2.4月上旬,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部)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学院。

3.4月中旬,各学院(部)根据专家论证反馈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训)室建设立项分析报告》或《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申购需求分析报告》,并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申购单》,由教务处统一报物业公司,进入项目招采程序。

三、申报要求

1.实验(训)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要结合实际,立足现状,从实际出发,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利用率。

2.各学院(部)相关负责人应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论证、审核,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3.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必须首先考虑环境条件、实验(训)场地(注明地点)、人员配备等是否满足要求。

4.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邮箱:713180@qq.com

5.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教育技术科联系(Tel:0731-88118977)。

附: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训)室建设立项分析报告.doc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申购需求分析报告.doc

附件3:论证会议记录.doc

附件4:采购与应付 - 申购单(2014春季版).doc

教务处

2014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