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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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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2015]59号


关于组织申报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学校已正式明确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全校实验(训)室建设工作。为了落实2015年后期实验(训)室建设工作,并做好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确保实验(训)室建设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提高经费投资效益,更好地满足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与要求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突出重点”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以本部门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实验(训)室建设规划为依据,使实验(训)室建设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2.紧密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验教学大纲,建设项目与应用型人才目标相一致;

3.建设项目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同时,适当兼顾科研和对外服务等,避免重复建设。优先申报资源共享度高、师生受益面广、投资效益高的项目;

4.确定申报项目时,要实事求是,既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考虑学校财力、用房等现状等,确保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5.申报项目应有必备的配套条件,具有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

二、申报范围

1.新建实验(训)室仪器设备购置;

2.现有实验(训)室仪器设备购置;

3.零散性教学设备(如教学用多媒体教室电脑、投影仪等)购置。

三、申报材料

申报分为年度建设计划与立项审批两个阶段。年度建设计划阶段报送的材料为:

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计划表;

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

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购置计划表;

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

立项审批报送的材料分为 :

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单台(套)价值10万元以上的通用仪器设备与单台(套)价值5万元以上的特有或专用仪器设备填写);

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零散性教学设备申报书。

注:2015年项目为立项审批项目,2016年项目为年度建设计划项目。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中下载;

2. 2016年度建设计划项目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2015年立项审批项目请于2015年7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713180@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3.学校将依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室建设实施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46号)有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与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报学校审批后编制2016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和教学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方案;

4.请各单位审报前组织相关教研室、实验室以及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科学、合理、可行。

附件: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计划表.doc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购置计划表.doc

附件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5-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6-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

附件7-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零散性教学设备申报书.doc

教 务 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