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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2016]03号
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实验(训)室安全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假期内实验(训)室及仪器设备的安全,同时做好下学期实验(训)教学准备工作,现将寒假实验(训)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假期实验(训)室安全。各实验(训)室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人员对实验(训)室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实验(训)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2.采取相应的防潮、防火、防漏措施。关闭水电,对需长期接电工作的设备,需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巡查。对危险物品,要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3.做好防盗、清洁工作,关、锁好所有门窗。放假期间使用实验(训)室时须妥善安排好值班及钥匙管理并做好登记,确保实验(训)室安全。
4.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训)室进行与实验(训)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训)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
二、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工作
1.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尤其是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填写维护、保养记录,确保下学期实验(训)教学的正常进行。需维修的仪器设备要做好及时报修,并务必保证维修工作不影响下学期的正常教学;无需维修的做好保养和清洁工作后妥善放置。
2.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务必在假期前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3.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前抽查实验(训)室及仪器设备安全维护保养情况。
教 务 处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