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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寒假教学场地与实验(训)设施设备安全与维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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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确保寒假期间教学场地与实验(训)设施设备的安全,同时做好下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寒假期间教学场地与实验(训)设施设备安全。各单位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教学场地与实验(训)室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采取相应的防潮、防火、防漏措施,对需长期接电工作的设备,需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巡查,对危险物品,要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3.做好防盗、清洁工作,关、锁好门窗。假期内不使用的多媒体教室及实验(训)室,建议在门窗上加贴封条。假期内使用实验(训)室时须妥善安排好值班及钥匙管理并做好登记。

4.寒假期间严禁在教学场地与实验(训)室开展任何无关活动,需要用于学校教学活动时,要书面报告教务处,经批准方可使用。严禁在教学场地与实验(训)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

5.寒假期间如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需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及保卫处报告。

二、维修与维护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要做好教学场地与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尤其是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填写维护、保养记录,确保下学期教学的正常进行。需维修的教学场地与设施设备要及时报修,并务必保证维修工作不影响下学期的正常教学。

教 务 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