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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2016]68号
关于2016级新生分班及学院、专业、班级名称、学号编排规范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新生工作整体部署,招生就业办于8月20日将新生信息转交教务处,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班级人数
2016年新生仍然按照普通类专业、外语类专业、体育艺术类专业三个类别分班。具体意见如下:
1、普通专业
(1)文科专业(商学院、文法学院、管理学院)班级人数:56人/班。
(2)理工科及音乐学院所有专业(信息学院、机械学院、音乐学院)班级人数:50人/班。
2、外语类专业
所有专业班级人数:45人/班。
3、体育艺术类专业
(1)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班级人数:30人/班(理论课采取合班上课形式)。
(2)体育学院:所有专业班级人数25人/班(理论课采取合班上课形式)。
二、分班要求
考虑到个别学生可能放弃入学,请各二级学院暂按上述标准的110%编班并于8月26日前将分班情况报教务处学籍科,经教务处审核后执行。学校将视学生到校的实际情况,在军训期间进行一次微调。
三、关于学院、专业、班级名称规范
学院、专业、班级名称规范分别见附表1、2、3,请严格按附表规定执行。
四、新生学号编排
学生学号为9位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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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代码 |
学制代码 |
专业序号 |
班级序号 |
个人序号 |
其中,第1、2位为年级代码,取入学年份的最后两位,如2015年入学的学生为“15”;第3位为学制代码,四年制本科为“4”,三年制专科为“3”,“专升本”为“2”;第4、5位为专业序号(详见附表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专业序号、代码一览表》),第6、7位为班级序号,按班级编排取01—99,第8、9位为班内学生个人序号,取01—99。学生学号具有唯一性,从入学到离校不变。取得学籍后获准转专业学生,其学号不变。学生如有学籍异动(如转学、退学等)该学号为空缺。学生学号可直接用于教务系统成绩查询和选课,学号即为账号和原始密码。建议学工处学生证编号及学生管理系统、后勤管理系统、“一卡通”系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等其他部门统一使用该学号,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附表1:学院名称规范.xls
附表2:专业信息.xls
附表3:班级信息.xls
附表4:46个本科专业和14个专科专业序号、代码一览表.xls
教 务 处
2016年7月7日
附件:1:学院名称规范.xls
附件:3:班级信息.xls
附件:2:专业信息.xls
附件:4:46个本科专业和14个专科专业序号、代码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