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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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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201630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16年湖南省教育厅对毕业生工作的部署和2016年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认真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及“两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1、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是否合格;

2、审核全校性公选课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其中本科生需在人文科学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意选修4个学分,同时在人文艺术类必选2学分(艺术类的学生需在人文科学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修6学分);专科生需在人文科学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意选修2个学分,同时在人文艺术类必选2学分(艺术类的学生需在人文科学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修4学分)。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64号)文件的要求,在成绩审核的基础上,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二、学位资格审核

1、学位申报范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和20152014届未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2、学位申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湘外经院教字【201347号)文件第二章有关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学位资格审查,同时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三、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4月中旬

毕业生图像核对及毕业生人数核实。

教务处(学籍科)

2

4月中旬-53

各二级学院清理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情况,并通知相关学生报名补考,同时组织毕业生完成《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及盖印工作。

各二级学院

3

56-8

毕业生总补考。

教务处(考试中心)

4

512

完成毕业生补考试卷评阅及成绩的登录工作。

各二级学院

5

515-20

各二级学院对专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并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各二级学院

6

515

开始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打印。

教务处

(学籍科)

7

520

毕业生课程成绩、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成绩汇总。

教务处

(考试中心)

8

525

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及统计工作。

各二级学院

9

527

毕业生网络公选课成绩汇总。

教务处(教务科)

10

526-29

各二级学院对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并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表》,组织毕业生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并完成毕业生成绩表及申请表的审核盖印工作。

各二级学院

11

529-63

统计第一批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整理好证书交校办盖印。

教务处(学籍科)、校办

12

610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办

13

613-16

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学籍科统一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各二级学院

14

617

学位典礼。

教务处(综合科)

15

620日后

统计第二批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盖印。

教务处(学籍科)、校办

四、注意事项

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两证”的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学位)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统计、分类、审核及存档工作。教务处将严格按照毕业生工作进程表完成各项任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采取合格一批打印一批的方式。

五、联系地址:学籍科(学生服务中心17号窗口)

联系人:肖艳红、李泽华

联系电话:8811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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