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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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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sb.com教务通[2016]45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校与国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留学深造,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工作。现根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关于出国学习人员管理办法》(湘外经院人字〔2013〕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就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

本年度学校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应是来校工作满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未来一年内有出国意向的教师,且近两年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曾获得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卓越教师”称号;②曾获得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③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④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新设专业的骨干教师等,凡达到以上条件者均可申报,经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具备选拔资格后可作为候选人,参与本年度选拔。

二、选拔工作程序

选拔开始之前,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候选人抽签确定汇报答辩顺序,按顺序依次进行,选拔工作由评委组组长主持。选拔流程如下:

1.候选人用PPT全英文脱稿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留学目的与内容、学习计划与措施等(8分钟以内);

2.评委提问,候选人现场用英文回答(5分钟以内);

3.评委评分,提出推荐建议。

三、材料提交

1.候选人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

2.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拟留学单位邀请函(中英文)、近五年来教学科研业绩相关材料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候选人须于6月20日前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出国留学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院办111办公室),并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出国留学申请表》电子版发至siw@hieu.edu.cn邮箱,联系人:思维,联系电话:0731-88140633。

附件: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