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根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青年教师培训实施办法》(湘外经院人字[2013]2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制定2016年度教师校外进修、访学与培训计划,请各二级学院(部)广泛宣传,收集意向,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发展需要做好意向初审与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6年度教师校外进修、访学与培训主要包括四类项目:出国留学、国内进修访学、实践锻炼和技能培训,但不包括学历提升项目。
1. 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项目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项目和学校公派的出国进修访学项目。前者主要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后者主要指为满足课程教学需要或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由学校资助的出国进修访学项目。
2. 国内进修访学
国内进修访学项目主要包括由教育部或教育厅资助的国内访学项目和由学校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或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资助的国内进修访学项目。
3. 实践锻炼
实践锻炼项目是指由学校资助教师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政府事务部门等进行的实践锻炼。
4. 技能培训
技能培训是指学校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或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资助教师参加的教学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获取,包括外语、计算机等能力的培训。
二、申报时间
1. 出国留学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2016年1月5日~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2016年12月31日。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2016年4月1日~15日申请,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第一批录取结果于5月公布,第二批录取结果于10月公布;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3)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2016年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2017年3月31日。
(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16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2017年5月31日。
(5)学校公派出国进修访学项目: 2016年6月申请,7月公布结果,留学资格保留到2017年12月31日。
除以上项目外,国家留学基金委还将不定期在网上发布其他项目的选拔信息,符合条件的老师可积极申请。
2. 国内进修访学
国内进修访学项目一般在当年4~5月申报。学校资助的国内进修项目公布结果后,资格保留12个月;教育部、教育厅资助的国内访学按项目按有关要求执行。
3. 实践锻炼
实践锻炼每年分两批申请,第一批一般在当年6月申报,第二批一般在当年12月申报。实践锻炼期限最多不超过半年。
4. 技能培训
技能培训至少应提前两周申请,技能培训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三、具体要求
1. 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6年留学项目专栏》和《2016年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
申请人应是未来两年有出国意向的教师,且近两年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曾获得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卓越教师”称号;②曾获得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③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④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新设专业的骨干教师。
2. 国内进修访学
申请人应是近两年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曾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荣誉称号;②曾获得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等级奖或学校优秀教师教学簇拥等级奖;③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④新设课程授课教师或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新设专业的骨干教师。申请由教育部或教育厅资助的国内访学项目的个人,还应符合教育部或教育厅相关选派要求。
3. 实践锻炼
各学院(部)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或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推荐人选,重点促进校企合作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校重点资助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新设专业骨干教师。
4. 技能培训
各学院(部)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或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推荐人选,重点促进教师教学技能发展和职业资格获取。学校重点资助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新设专业骨干教师。
请申请人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培训申请表》,请各单位组织初审和推选,并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培训申请汇总表》。所有申请表格请于2015年1月11日前由单位统一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办公楼111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575787499@qq.com。联系人:思维;联系电话:88140633。
附件1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培训申请表.doc
附件2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培训申请汇总表.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培训申请表.doc
附件:2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进修、访学、培训申请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