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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2016]4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及零散性教学仪器设备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馆、中心):
为了做好2017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与零散性教学仪器设备建设及经费预算工作,确保实验(训)室建设更具有计划性与科学性,提高经费投资效益,更好地满足教学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与要求
坚持“最先需求、先进性、优势学科专业先行、综合性、虚实结合与人本”的六大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训)室建设要确保实验教学大纲中必须开出的基本实验教学需求,重点建设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训)项目为主的实验(训)室,减少以演示性与验证性实验(训)项目为主的实验(训)室建设。
2.实验(训)室建设必须采用成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符合学科与专业发展趋势的技术与设备,确保实验(训)室在人才培养中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实验(训)室从仪器设备的配置到实验项目规划既要与学科的发展紧密结合,又要体现当今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既要学习其他高校实验(训)室建设的先进经验,也要体现技术的发展趋势,为学校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保障。
3.实验(训)室建设应在考虑最先需求的基础上尽量保证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建设的需要。
4.验(训)室建设应在相关课程与专业的基础之上开展,要统筹考虑专业之间、学科之间的联系与要求,建立多门课程或多个专业可以共享的实验(训)室,提高实验(训)设备的使用率,实现最大化的资源共享。
5.实验(训)室建设要以“能实不虚,虚实结合”为原则,优先建设传统实验(训)室,让学生接触实物操作。但对一些容易损耗、高危险、成本较高的实验(训)室应侧重建设虚拟实验(训)室。
6.实验(训)室建设要达到人员、设备、环境三者合理匹配。申报项目应有必备的配套条件,具有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
二、申报范围
1.2017年度新增实验(训)室建设项目;
2.2017年度现有实验(训)室改扩建项目;
3.2017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如教学用多媒体教室电脑、投影仪等)购置。
三、申报材料
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计划表;
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
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购置计划表;
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
四、注意事项
1.实验(训)室项目建设与大型仪器设备添置计划一年下达一次。在规定时间之外,除教学紧急需求,教务处不再受理实验(训)室建设项目与大型仪器设备申报。
2.学校按计划配置教学仪器设备经费原则上不得购置复印机、手提电脑、多台打印机与移动通信(如手机、IPad)等与教学无关的设备,也不能用于购置办公用会议台、桌椅、柜、计算机等物品,也不能用于购置实验(训)耗材。
3.请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713180@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4.请各申报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答辩准备(如准备答辩PPT,时长不超过10分钟)。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与专家于6月15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报学校审批后编制2017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和教学仪器设备建设计划经费预算方案;
5.请各单位申报前组织相关教研室、实验(训)室以及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科学、合理、可行。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2日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计划表.doc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度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购置计划表.doc
附件: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度零散性教学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