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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2016]40号
关于召开2016年度实验(训)室建设方案论证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实验(训)室建设计划”的通知》(湘外经院教字[2016]13号)和学校工作部署,教务处兹定于5月16日下午2:30在校办3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实验(训)室建设方案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训)室申报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做好建设项目方案审核、论证与设备选型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科学、合理与可行。
2.各实验(训)室申报建设单位要认真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训)室建设项目方案》(附件1)中的各项内容,对单价超过5万元的设备,需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材料一式五份,于5月13日中午11:30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3.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论证汇报准备,制作汇报PPT(时长不超过10分钟)。PPT是精要介绍实验室建设方案核心内容(突出从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角度说明建设意义、必要性,从实验室功能需求角度说明建设规格,实验设备的性能、参数、种类、数量以及设备的先进性等)。
教 务 处
2016年5月9日
附件: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建设方案.doc
附件: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